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云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文山州2025年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州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鄉科級正職、副職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職位。具體職位詳見《文山州2025年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設置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遴選人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人員范圍
1.文山州縣(市)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職在編、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層次職級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
2.中央和省直機關設置在我州縣(市)級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的,為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為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的,為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且在本機關(單位)工作滿1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部門同意推薦報考。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8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其他職位資格條件具體見《文山州2025年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設置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務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鄉鎮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市場監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的。
8.原不具有公務員身份通過換屆選舉進入鄉鎮領導班子的人員,任期未滿一屆的。
9.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體職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遴選職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公開遴選職位及崗位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在本公告發布之后可以通過文山先鋒黨建微信公眾號查詢。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單位)聯系。
(二)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可由本人向所在單位申請,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單位推薦,并經同級組織部門或黨委(黨組)審核同意后報名。
報名步驟如下:
1.組織推薦。報名人員登錄文山先鋒黨建微信公眾號下載、填寫并打印《2025年文山州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附件2),由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見并蓋章后,將《報名推薦表》報同級組織部門或黨委(黨組)審核蓋章。組織推薦要堅持基層導向和隊伍穩定相統一,保持適度規模,強化黨組織推薦把關作用,著力推薦熟悉基層情況,符合上級機關要求的優秀人才。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應對其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等進行把關,對政治素質不過硬、作風不扎實、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不專心工作的,不得推薦報名。
2.提交報名信息。報名時間為2025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8:00。報考人員登錄鏈接(https://220.164.79.75/wssyexam),如實填寫詳細信息,填報職位。
3.資料上傳。《報名推薦表》正反面,僅限JPG格式。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遴選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
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2025年9月1日9:00—9月6日18:00
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間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所報考遴選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人員除外)。
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核,要求報考者填寫的信息必須與證書證件上的內容一致,確保所填信息真實無誤。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遴選任一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遴選機關(單位)均可以取消其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不滿2年、在本機關(單位)工作不滿1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四)職位裁減及調劑
每個職位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對遴選職位進行裁減或取消,于2025年9月7日前公布職位裁減及職位取消情況。對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人員須于2025年9月8日9:00—18:00登錄報名系統完成網絡報名,并重新提交報名材料。
(五)打印準考證
2025年9月11日起,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為參加遴選的必要身份證明,請妥善保管,后續各環節均須出具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遴選對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綜合素質。報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作為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統一設在文山市,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文山先鋒黨建微信公眾號公布。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機關(單位)組織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2批次,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推薦表》;
2.身份證;
3.學歷及學位證書;
4.《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組織已認定、本人已簽字認可);
5.《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錄用文件;
6.《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7.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報名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復印日期”后加蓋公章,要求內容清晰、印章可辨。
(三)面試。面試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以發布的公告為準。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作為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出現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僅作為進入考察環節的依據。
(四)考察。各遴選機關(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組可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未達到1:2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一次后仍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組織考察。
考察結束后,各遴選機關(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1:1的比例集體討論確定擬遴選轉任人選,要確保人選質量,不唯分取人。
(五)體檢。各遴選機關(單位)安排擬遴選轉任人選到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缺額的,可進行一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根據考察、體檢等情況,確定擬遴選轉任人選名單,通過文山先鋒黨建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的,可進行一次遞補。
五、辦理遴選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人選資格。
除以上規定的程序和步驟外,各遴選機關(單位)不得隨意增加程序、環節和職位計劃。
六、重點說明
公開遴選有關信息及時通過文山先鋒黨建微信公眾號發布,請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報考人員負責。
七、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參與遴選資格。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遴選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敬請報名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職位設置、報名及資格審查、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機關(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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